湖南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培训与咨询分会工作规则
第一条、分会名称
本工作规则所称湖南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培训与咨询分会,简称“分会”。
第二条、分会宗旨
分会的宗旨是在湖南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的指导下,贯彻执行我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,组织开展与分会所属行业有关的交流合作、技术研究、政策宣传等工作,推动分会所属行业的发展。
第三条、分会组织
1. 分会下设理事会和秘书处两个组成部分。
2. 理事会是分会的最高决策机构,由协会授权的单位和个人组成,负责分会日常运营和管理。
3. 秘书处是分会的具体执行机构,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第四条、分会的职责
1. 开展研究,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。
2. 组织会员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。
3. 召开会员大会和其他会议。
4. 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交流合作活动。
5. 承办协会委托的具体工作任务。
第五条、会员大会
分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,会员大会是分会的决策机构,负责讨论和决定分会的重大事项,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。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。
第六条、资金管理
分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协会的财政拨款和会员缴纳的会费。分会应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,做到公开透明,合理使用。
第七条、分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
分会每年应向协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,对分会工作进行汇报和总结。
第八条、工作规则的修订
对于分会工作规则的修订,应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,然后报协会审批。
第九条、工作规则的解释和补充
对于本工作规则的解释和补充事项,由分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制定。
第十条、生效日期
本工作规则自协会批准之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