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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培训与咨询分会 

工作规则

湖南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培训与咨询分会工作规则

第一条分会名称

本工作规则所称湖南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培训与咨询分会,简称“分会”。

第二条分会宗旨

分会的宗旨是在湖南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的指导下,贯彻执行我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,组织开展与分会所属行业有关的交流合作、技术研究、政策宣传等工作,推动分会所属行业的发展。

第三条分会组织

1. 分会下设理事会和秘书处两个组成部分。

2. 理事会是分会的最高决策机构,由协会授权的单位和个人组成,负责分会日常运营和管理。

3. 秘书处是分会的具体执行机构,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
第四条分会的职责

1. 开展研究,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。

2. 组织会员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。

3. 召开会员大会和其他会议。

4. 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交流合作活动。

5. 承办协会委托的具体工作任务。

第五条会员大会

分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,会员大会是分会的决策机构,负责讨论和决定分会的重大事项,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。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。

第六条资金管理

分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协会的财政拨款和会员缴纳的会费。分会应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,做到公开透明,合理使用。

第七条分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

分会每年应向协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,对分会工作进行汇报和总结。

第八条工作规则的修订

对于分会工作规则的修订,应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,然后报协会审批。

第九条工作规则的解释和补充

对于本工作规则的解释和补充事项,由分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制定。

第十条生效日期

本工作规则自协会批准之日起生效。